|
自1996年10月1日《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之后,我国大部分省、市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务院的政令制定了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构建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管体制——市、区、乡镇(街办)、村组(社区)建立相对应的城管机构,组建了城管警察特勤大队,保证城市管理和执法的顺利实施。
然而,近几年来我市在城市管理和执法过程中,由于缺乏公安协同机制和法院行政庭联动机制,城管缺乏法律保障和人身安全保障,导致暴力抗法愈演愈烈,城市管理和执法流于形式,治标不治本,丧失了城管执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原则。
建议市政府向省政府申报,组建鄂州城管警察特勤大队,保证城市管理和执法的顺利实施,保障和服务于城乡发展,为鄂州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民盟鄂州市委
鄂州市城管局
邱雪斌 139086824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