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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经开区海伦春天四期房子 多交钱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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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7-7 16:37:26 |阅读模式
2017年我买的经开区海伦春天四期,当时交了一万元的团购费,最近我才知道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因为我购买房子的价格比房管局备案价多出了一万,开发商销售价格不按备案价出售,这合理吗?多收1万块所谓的团购费难道就没人管吗?上周就已经向房管局部门投诉,并且把相关收据都交给房管部门,但他们给的回复就是,退这个1万块钱可以,但是也要把房子退了。我想说这不是强买强卖吗?相关部门明知道开发商多收取了1万块钱的费用,还不作为,置老百姓的利益不顾,请看到此信的领导为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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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7-17 10: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我局调查了解,该投诉人反映的一万元团购费,是武汉琏家高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推出的购房优惠权并预订房源的活动,所收取的费用。根据“购房推荐单”第8条,被推荐客户确认“本次活动组织者提供优惠组织与信息服务,与开发商不存在任何代理关系,本次收取的信息服务费并非购房价款的一部分”。根据网友签订的购房推荐单,经协调武汉琏家高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同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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