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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观澜御苑二期动用维修基金来整改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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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IP属地:湖北省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8-9 10:49:12 |阅读模式

2018年2月28日沌口观澜御苑二期G4栋失火后,消防,街道,房管局,物业联合对小区做了消防检查,4月份给业主通报的是小区消防设施都是合格没有问题的。为什么才过了三个月,消防设施就存在功能性问题了?
我们有几点疑问:第一,如果4月份检查确定是没有问题的,那么说明现在物业说消防有问题要动用维修基金,就纯粹属于套用维修基金谋取私利,侵犯业主利益。
第二,如果当时检查有问题,小区消防设置今年五一才到期,也就是说失火的时候,消防设施不合格还在保修期内,应该是责成开发商维修处理,为啥当时不处理,非要熬过保修期再来动用维修基金?当时验收合格是多个部门,消防,街道,居委会,物业,房管局共同验收的。既然消防不合格,验收环节是怎么通过的?
第三,目前小区的消防设备一直以来都是破损残缺不齐的。政府部门验收和检查居然为合格,为何政府部门无人监督?也无要求开发商整改? 小区消防一直都是不合格的,在保修期以内就是这样,为何消防和房管局等各职能部门当时不要求开发商整改,非要等到过了保修期动用维修基金?
请房管局协同消防部门对本小区进行彻查,还小区业主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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