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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7 1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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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我局接荆楚网-网调函【2019】031507号你反映的“洪山区金吉鸟健身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投诉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工作人员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我局珞南所工作人员于3月21日通知该健身会所负责人到珞南所协调处理相关消费纠纷,3月22日9:05分该健身会所负责人回复说,因留言中无会员的具体信息及联系方式,仅有消费金额,无法核实会员身份,该负责人表示会员可直接联系健身会所来处理消费纠纷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接投诉,由政府部门组织调解,商家会给予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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