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浠水县供电公司关于“巴驿街步行街多户不安装居民户表”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反映的“巴驿街步行街多户不安装居民用电,有100多户电表要求安个人名下”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核查小组,并与浠水县巴河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巴驿步行街是2013年开发建设的,开发商为章爱足、左建、谢国勋、王三秋等人,涉及步行街商住房142户、电梯房30户、先锋107户等共计279户,该项目是以新农村建设名义,所有房屋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办理政府部门(如土地、规划等)的批建手续,属集资建设的小产权房。 2013年底,开发商章爱足、左建、谢国勋、王三秋等因资金断裂和债务问题失联,该步行街业主住房一直无法联系开发商处理遗留问题,该开发区域内相关电力配套设施未按规定建设。因按照政府关于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用电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小区开发所涉及到的电力配套设施应由开发商出资建设,并向供电企业提出报装用电申请,供电企业集中办理一户一表报装手续,但因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到供电企业办理任何电力报装业务。 巴驿步行街小区有部分住户已入住,目前采取通过原报装的临时基建用电表计以及在巴驿街镇居民表计上合表的方式用电。由于属临时性用电,随着小区住户增多,用电设备、用电负荷将会越来越大,现有的临时供电的变压器和线路均偏小,无法满足当地居民的用电需求,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建议解决措施 建议尽快办理用电报装手续。1、按照政府文件及用电报装有关要求,小区用电需集中报装、集中办理一户一表用电手续,恳请您们继续积极联系开发商,由开发商集中办理;2、或者组织全体住户选举成立该步行街小区业主(用户)委会员,再由小区业主(用户)委会员代表全体住户办理相关报装手续。供电公司受理报装手续后,将迅速制订科学安全经济的供电接入方案,进行供电配套设施及一户一表安装。同时报装及工程费用应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将产权无偿移交供电公司管理,供电公司负责“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到户。3、考虑到该小区建设遗留问题的复杂性,建议您们积极向属地镇政府及村委会沟通汇报,寻求政府支持,由镇政府主导,组织供电部门、村委会、全体住户共同协商,切实解决该小区用电报装的合法手续以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资金问题。 供电公司将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报装业务,并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人员上门走访,在小区张贴公告,告知用户当前用电情况及相关报装政策,让广大居民依法依规地解决问题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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