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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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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襄阳、十堰等地扶贫工作计划及成效。其中,襄阳市明确市本级每年新增财政收入中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比例不低于15%,计划在2018年率先全面完成“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攻坚目标。
襄阳计划率先完成扶贫目标
襄阳市副市长沈学军介绍,截止今年6月底,襄阳全市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万,其中51%分布在南河流域的南漳、保康、谷城3个山区县,是我市扶贫攻坚中难啃的“硬骨头”。
为实现2018年率先全面完成“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攻坚目标。襄阳市明确市本级每年新增财政收入中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比例不低于15%,南漳、保康、谷城3县按25%以上,其他4个区(市)按15%。
从今年开始,襄阳市以县为单位建立面向贫困村、贫困户的小额信贷担保平台,信贷规模每年增长100%;市、县财政按照各分担50%的办法,对金融机构发放给贫困户的贷款进行贴息;市工作队每年投入帮扶资金(物资折款)不少于10万元;高新区、襄州区、枣阳市每年列支帮扶资金200万元以上用于对口援建乡镇的扶贫工作。
十堰将重用优秀扶贫干部
十堰市副市长张歌莺介绍,该市将全力实施“35511”扶贫攻坚工作计划。即用3年(2016—2018年)时间、完成50万人减贫任务、推进“5个一批”、实施“10个到村到户”、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以上,再用两年(2019—2020年)时间巩固提高扶贫攻坚成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持续脱贫。
为此,十堰市层层签订军令状,在2016-2018年对6个重点县市区主要考核扶贫开发成效,引导贫困县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围绕扶贫攻坚需要整合资金,确保贫困县把主要财力集中用于扶贫攻坚。
并对精准扶贫成绩突出、率先脱贫“摘帽”的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优先提拔;对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表现优秀的市直、县直干部和乡镇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予以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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