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建强 王瑞)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最近,享受廉租房政策的陈福梅老人向亲民热线反映,她居住的和馨居小区物业公司,收取了住户物业管理费的同时,又收取了卫生费。陈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强烈要求退还所交的卫生费。那么,物业公司到底应不应该另外收取廉租房住户的卫生费?亲民热线节目组与记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走访。 在刚刚落成不久的和馨居小区,记者见到了58岁的陈福梅老人。“我没有收入,就靠政府低保金生活,一切日常用品,生活就靠低保金。”陈福梅说,她享受城镇二类低保,前些年与爱人离了婚,因为没有房子住,今年一月份搬进了这套50平方米的廉租房。 陈福梅说,政府为她提供了廉租住房,无房可住的她终于有了栖身之所,作为低保户,她一个月只要交20元的房租。这里环境好,空气也好,套房里自来水、电、煤气都有,她对这套廉租房感到十分满意。可是,唯一令她不理解的就是物业收费问题。“和馨居收我的物业费一年是75块,但是又冒出个卫生费一年60元,这不是重复收费吗。” 那么,物业公司收取廉租房住户的卫生费有什么依据呢?记者和陈福梅老人来到管理小区的康乐居物业公司。一位姓舒的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对这个问题也十分重视,已经正式将请示函送到了市物价局,如果收费不符合国家政策,他们将全部退还廉租房住户所交的卫生费。 随后,记者和陈福梅老人在市物价局房地产及服务价格管理科见到了科长刘传忠,刘科长告诉记者,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即鄂价房服[2007]107号文件精神,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包括清扫,保洁及清运,即物业服务费中包含了垃圾清运费,所以物业公司在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物业服务费后,不得再向小区住户收取垃圾清运费,而是由物业公司从物业公司从物业服务费中向环卫部门支付。 既然有明文规定,那么康乐居物业公司为什么要另外收取廉租房住户的卫生费呢?在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柯国平科长向记者解释,物业公司收费的依据是2010年出台的《鄂州市廉租住户建设及配租管理实施细则》。“2010年,市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专门针对保障性住房发了个文件称,凡是廉租房住户,水、电、气、电视费,包括环卫这一块,明确规定由住户自行承担,可能是物业公司在这个执行过程当中,认为卫生费不包括在物业服务费里面,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文件依据不一样,那到底应该按哪个文件来收费呢?为此,柯科长表示,房产部门对这个问题十分慎重,专门向物价部门进行了咨询。 “我们向物价部门进行了咨询,咨询过后,物价部门说应该执行省物价局2007年文件,垃圾清运费包括到物业服务费里面了,我们今天就组织物业公司贴出公告和告示,明确要求公司在七天内,所收的卫生费,全部退还给廉租房住户,并且以后也不再收取这个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