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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抢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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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1-7-13 17: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庭抢夺证据

湖北一审判长竟不加制止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绪同在庭审期间任一经济案审判长,在原告抢夺被出示的证据时,竟不及时加以制止,令人瞠目结舌。

陈绪同的堂兄陈绪志投诉一经济案,为了掌控案情,陈绪同违反级别、地域、专属管辖权之规定,将投诉案件揽在自己手中。陈绪同任该案庭审的审判长,并立案、审案、执行一肩挑。

于是,在庄严的法庭上出现了这样的咄咄怪事——

被告湖北金茂机械科技有限公在庭审中提供的证据一律不予采信,真的变成了假的;原告陈绪志在庭审中提供的证据一律加以采信,假的变成了真的。原告在庭审过程中并没有增加诉讼请求,而作为审判长的陈绪同却自作主张,大大超出原告的请求范围。还有更为滑稽的是,庭审过程中居然发生原告抢夺被告出示的证据,而审判长陈绪同却视若无睹,不加制止。

如果不是利益使然,何来如此荒唐之举?

今年初,上十位省人大代表为金茂公司蒙冤之事,联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向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发出“调卷函”。陈绪同却还在以案卷未整理好为由拖延时间,至今也未调卷。

一个小小的地方法院副庭长,为何敢如此目无国法?陈绪同哪来的这么大底气一手遮天?是什么原因让他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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