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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汪文汉)居民去买鸡,当面复秤斤两不对,摊主竟拒绝卖鸡。家住东西湖的陈先生投诉到将军路工商所,该所杨副所长却对他说:“你有现场录音吗?”这让本想找工商部门维权的陈先生,心里凉了一截。他向记者诉苦,难道买个菜还要带录音笔吗? 陈先生说,昨天上午,他和老伴到丽水佳园旁边的集贸市场去买鸡。选好一只,老板过秤后说2.7斤,22元一斤。他就拿出随身携带的秤,一称只有2.4斤。老板说是弄错了,但如果是2.4斤,22元一斤不卖,要的话就25元一斤。为此双方争执不下,老板拒绝卖鸡给陈。
陈先生随后拨打工商投诉电话,东西湖将军路工商所杨副所长赶到,检测后并没发现秤有问题。陈要求杨副所长给个说法,杨回复,有没有录音?有没有证据?没有证据,不好处理。
昨日上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来到该卖鸡摊,选了一只土鸡,过秤后为2.6斤。记者用陈先生的秤复秤,只有2.4斤。11点45分,记者来到将军路工商所,杨副所长承认对消费者说过“你有没有录音”等之类的话,并说由于没有证据确实不好处理。
半小时后,该工商所工作人员带记者再次来到菜场,但卖鸡摊散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摊贩确实很狡猾,在电子秤上做手脚,工商没有铁证查处有难度。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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