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湖北省 2012-5-6 10: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调整,需要根据时段、人车流量和流向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一般来说,在设有左转待转区的路口,必须先直行后左转。在没有设置左转待转区的路口,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长,高峰时段部分交叉路口出现短暂的车辆滞留现象,有时需要经过2个信号灯周期才能通过路口。为此,交警部门多次调研,决定调整放行顺序,即先左转再直行,在较大程度上能提高路口通行效率。一是大部分左转车道是占用对向直行车道设置的,先左转后直行能腾空车道,提高直行车辆通行速度;二是先左转后,直行车道车辆能尽量紧靠左转车道停放,便于后方右转车辆通畅。相信部分车主能够感受到调整后带来的效果。
关于二楼的朋友反映罚款调整之事,是因为全省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了刚性处罚标准,取消了各地对交通违法罚款的自由裁量。我市原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一般以中低标准设置,全省统一后,也只有极少数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与原来有所提高,特此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