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1867|回复: 1

城区上演“烟朦胧” 焚烧秸秆的郊区农民是“主演”

[复制链接]
来自
湖北
精华
56

5293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上校

人民群众的忠实代表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37030

东湖服务奖章东湖水王勋章

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5-19 22: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关注家乡发展 于 2012-5-19 22:09 编辑

       今年,尽管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一直呼吁广大农民禁烧秸秆,但从过去两天空气污染指数来看,秸秆焚烧现象依然严重。前天夜间开始,荆门城区的空气质量再度下降,到昨天上午一直处于重度污染。
  从17日凌晨3时开始,由于农民大量焚烧秸秆,致使我市中心城区的空气污染指数突升,17日晚9时至18日上午9时,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一直处于重度污染,虽然昨天下午已下降至轻微污染,但仍存在继续恶化的可能。另外,根据市环保部门发布的《5月18日空气质量日报》,前天夜间到昨天中午,竹园小学子站空气污染指数为153, 空气质量级别为Ⅲ2级,空气质量状态为轻度污染;掇刀子站空气污染指数为133, 空气质量级别为Ⅲ1级,空气质量状态为轻微污染;石化一小子站空气污染指数为264,空气质量级别为Ⅳ2级,空气质量状态为中度重污染;市政府子站空气污染指数为150,空气质量级别为Ⅲ1级,空气质量状态为轻微污染。
  人若长期接触这种空气,将对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造成较大刺激,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重则导致支气管炎的发生。
  今年4月,市政府已经发出了关于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明确规定,禁止在荆门中心城区和县城区周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和景观带焚烧秸秆。凡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对直接行为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凡因焚烧 秸秆而引发火灾、道路交通安全等事故,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注焦点、关注民生、关注家乡发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湖北
精华
7

99

主题

6008

帖子

7411

积分

东湖元老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7411

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5-20 06: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归谁管?

如果不能做到令行禁止,发<通告>有何意义?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