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u022258 于 2012-7-14 21:52 编辑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潜江市交通局对市六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
杨国丰、张业芳、金洁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公交线路延伸至紫云公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城市公交管理职能于去年正式移交至我局,根据公交发展需要,我局专门设立了城市公交管理科,并组织专人迅速切入,进行了公交现状调研、中长期公交发展规划的编制、调整公交发展思路、制订目标考核等多项工作和措施。 目前,我市公交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模式。随着车辆购置费用不断提高,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公交各项成本急剧攀升,而公交票价又不能相应上调,公交企业已难以维继,发展亦举步维艰。特别是按照城区 “有路必有公交”的发展新要求,开通或延伸新的公交线路就会出现群众需求与运行成本的矛盾,企业会慎重考虑增设线路与投入车辆等成本问题。尽管柴油在涨价后中央财政给予补贴,但企业仍将出现较大亏损。企业的亏损不仅有可能使服务大打折扣,而且发展前景不容乐观。结合园林、杨市两个办事处路网建设的实际情况,省、市两级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制定我市《“十二五”公交专项规划》时已将二路公交线延伸至总口,而未将公交延伸紫云公墓纳入公交规划。其主要原因:一是由杨市街口进入紫云公墓的道路狭窄,发展空间有限;二是我市二路、六路公交将更换为长10米的大型豪华公交车,车辆会车调头时将极为困难;三是进入公墓祭祀的群众主要集中在清明和春节两个时段,其它时段的人员较少。今后在这两个时段我局将安排公交公司临时开通扫墓专线车来解决这一问题。 以上答复,不知你们是否满意,不当之处,敬请原谅。 再次感谢你们对潜江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首先在总口线路上进行试点,在条件成熟之后,再将公交线路延伸至周矶、潜江经济开发区等区域,方便市民出行。有三种模式可以考虑。
①对市域内客运线路实行公交化营运。引导公交企业采取回购或“股东+员工”方式进行改造,明晰车辆产权,变原来的车主身份为员工身份,实行公车公营经营模式,彻底解决经营权与车辆产权不统一的问题,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便于统一调配资源。
公交企业回购线路车应由资产评估机构和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车辆价值进行合理评估、认证,政府及主管部门出台补偿政策,企业与经营者协商确定收购价格,再行收购。该方式的不足:确价问题比较复杂,车主对收回投资期望值过高。
②股份制经营。公司与原线路车主共同参股经营,企业控股51%,车主带车入股占49%,公司以线路经营资质作为资本,线路车主以车辆作为资金,由资产评估机构和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资本进行合理评估,测算总资本价值,再进行股本的分配,公司与经营者共同参股,组建股份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按股分红。该方式的不足:收益与分配监管协调难度较大,回收期望不定。
③政策性改造。由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确定拟进行公交化改造的客运班线可经营5-8年,经营期满予以收回,不再进行许可,由企业自购车辆进行公交化改造,彻底实行公车公营。该方式的不足:高价转让的车主到期收不回投资,将会产生不稳定因素,易导致上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