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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海南省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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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省孝感市高新开发区丹阳办事处三利村二组村民,4月上旬,村委会纠集一部分村民(能揽到工程的人),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三利村二组的200多亩粮田圈了起来,许多村民无法接受,纷纷上访至丹阳办事处、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但以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上访村民采取敷衍、推诿的办法,高新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的一位祝姓局长接待上访村民时,承认村委会圈地违法,说三利村的这片粮田根本就不在被征的范围内。就算村委会偷偷圈地你们职能部门不知道,为什么村民上访举报后仍不介入?甚至让上访村民自己去推围墙,弱势的村民哪里有能力去替政府职能部门执法?鉴于以上原因,使得部分村民对通过正常渠道阻止违法圈地失去信心和耐心,并多次引发村民与村民(围墙砌筑者)之间的冲突。眼见村民上访无果,村委会公开叫嚣,就凭你们这些人,上哪里去告都没用,简直是赤裸裸的抢地,地方上的违法征地乱象可见一斑。
据我们所知,征用200亩以上的粮田是要上报国务院审批的,但村委会居然瞒天过海,地方政府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出事,他们就装作不知道,等村委会通过各种威逼、利诱的手段拿到村民的签字,然后上报给地方政府就算合法了。他们全然不顾征地的程序和手续合不合法、不张贴任何征地公告,不告知土地的使用单位(据说是一个私企砖场老板要用地),也不去考虑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保。一旦农民们失去了仅有的一点土地,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村委会违法圈地总能找到各种借口,去年开发区伙同村委会强占三组40多亩粮田大修庙宇,(今年清明节前竣工,举行开光庆典时居然有开发区的领导出席),当时就有村民给孝感市国土资源局举报,我们也到丹阳办事处反映情况,但得到的答复是合法,说什么中央有人给孝感市打招呼,以宗教的名义征用,《土地法》中明令禁止不能占有粮田建庙宇,难道《宗教法》能凌驾于《土地法》之上吗?
村委会现在征用的200多亩粮田本来是要在去年十月份动工的,当时就私自找了几名村民代表(都是能参入工程建设的人)去云梦县考察一个私企砖场(姑且不说这个砖场有没有环保部门的审批,符不符合环保要求),由于反对的村民太多,加上十八大要召开,所以村委会当时没有强行征用。后来,村委会将部分反对的村民拉入到工程建设中,加上与地方各级职能部门串通一气,导致剩下的部分村民无力阻止村委会的违法行为,于是就出现了上述村委会强征、政府部门不管、村民上访无门的一幕。
4月23日和4月27日,我们分别给国土资源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打过举报电话,也分别给上述部门的举报邮箱内发过电子邮件,但至今杳无音讯,5月3日再次查询国土资源部举报回复(回复码201304230147),得到的回答是50个工作日以后才能转到地方职能部门,如果要到50天以后才有结果,我们二组的这200多亩粮田就已经毁坏殆尽了(马上就要填土)。孝感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我们是指望不上了,通过国土资源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这一条渠道看来也是遥遥无期,我们只能把仅有的一点希望寄托于新闻媒体。听说东湖社区这个资讯平台能为老百姓发声,我们求求你们给暴暴光,给无助的村民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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