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阳新电台 黄达)日前,阳新一男子因醉驾电动车涉嫌危险驾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8月19号晚11点左右,阳新县王英镇团林村人彭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出租车司机报警后,交巡警将电动车主彭某带回调处中心调查,在调处中心门口,彭某电话邀约朋友郭某和彭某,并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
在随后的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彭某有酒后反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8.9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案件已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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