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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西道德安府孝感縣小小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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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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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协议他人代签的有效吗?
张女士来电询问:
3年前,经弟弟介绍,我到一家物业公司工作,但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上月,单位与其他公司合并要裁人,我因有事请假回老家了。这期间,弟弟给我打电话,说物业公司让我在离职协议书上签字,就可以领2000元。我觉得钱太少,说等我回去再说。回来后,单位说弟弟已替我签字了,让我领钱离开。请问:离职协议书上的名字是我,但最后签字的是我弟弟的名字,这份协议书有效吗?
省十佳律师鲍志江律师指出,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只针对职工本人,无职工明确授权其他人无权代理。因没有张女士本人的授权,其弟弟代签的离职协议无效。另外,物业公司向张女士支付2000元解除合同的补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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