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湿地·守护天堂湖”摄影征文活动征稿启事
湖北天堂湖国家湿地公园地处鄂东北大别山主峰天堂寨脚下,罗田县九资河镇境内。湿地公园以天堂水库为主体,包含水库两边部分山体,总面积1114.97公顷,其中湿地面积553.87公顷,是一座集防洪、灌溉、发电、科研、宣教、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高峡平湖”型人工库塘湿地。 天堂湖四周群山环绕,清澈的湖水宛如明镜一般倒映出大别山连绵不绝的秀丽景象,东面天堂寨、笔架山拔地而起,苍茫巍然;西面薄刀峰、三省垴流云飞渡,神秘莫测。湖区内景色四季变幻、美不胜收,嫦娥峡、月亮岛、骆驼卸宝等特色景观以及诸多美丽动人的传说与山水相映成趣,令人流连忘返。天堂湖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共有维管植物116科384属592种,脊椎动物5纲28目62科146种,鸟类14目30科69种,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41种。 为大力宣传湿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全面展示天堂湖湿地优美风光、人文历史、民俗文化和发展成就,提升湿地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宣传活动,特举办 “2016爱我湿地·守护天堂湖”摄影、征文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湖北天堂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罗田县文联 协办单位:罗田县摄影家协会、中国文化摄影网罗田记者站、罗田县作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投稿作品必须以天堂湖湿地公园为主题,摄影作品必须取材于天堂湖湿地公园范围内。凡是反映天堂湖湿地公园 的自然风光、野生动植物、民俗风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内容均可。 三、类别:活动分为摄影和文学两大类。文学作品体裁不限,散文、小说诗歌均可。 四、作品征集时间:2016年5月1日截稿。 五、奖项设置: 摄影类: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5名,奖金各300元; 入围奖:30名,奖金各100元; 文学类: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5名,奖金各300元; 为了调动全县文艺爱好者参赛的积极性,扩大获奖范围,每一类中的等级奖不能重复获得。 主办方将组织大型采风活动,给参赛者提供创作机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作品征集结束后,聘请资深专家对作品进行公正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罗田新闻网、罗田政府门户网、罗田论坛等网络公布。评奖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将在《大别山文艺》、罗田文联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六、投稿方式: 七、摄影征稿细则: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拍摄的作品。作品可以是单幅照片,也可以是组照,每组组照不超过6张;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0幅(组照算一幅)。 3、投稿作品必须内容真实,允许运用摄影技术手段(如多重曝光、长时间曝光、机内合成、使用滤光镜等)进行创作,在不改变照片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等作适度调整。但不接受电脑合成和用PS软件修改后影响内容真实性的照片。 4、本次摄影活动只接受数码照片电子文件,文件为jpg格式,不得小于3MB(照片小边不小于1200像素,文件量不少于1M),并要求保留照片的原始EXIF信息。作品入选后,在大别山摄影网和罗田摄影群上公示,并请作者及时提交原始大文件电子底片(文件量不少于5M)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5、每幅作品均需注明作品名称(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以及100字以内的简要说明(word文档)。 6、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谢绝以往获得县级以上入选的作品参赛,谢绝以亲属或朋友的马甲名字投稿,如获奖后发现上述情况,取消获奖资格,并公布违规名单。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7、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者迟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8、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投稿者若违反本活动的相关规则和条款,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其返还荣誉证书和奖金。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八、赛事详情咨询: 县文联:0713-5051905 湖北天堂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罗田县文联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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