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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8-6-27 10: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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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资公司、供销社随意乱施工”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对因施工给您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财富广场一楼为经营用房(国有资产),二楼为商住楼。一楼作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单位是国资公司、市供销社,按照租赁合同有责任和义务解决超市漏水问题。为服务本市经济、服务企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公司、市供销社咨询原设计单位,邀请专家现场查看漏水情况,决定对一楼超市房顶(二层平台公共区域)进行整体防水处理。
二、二楼平台看似完好无损坏,但承租方(一楼丹江好邻居超市)自2008年承租运营以来,已经整整10年,也超过防水保修年限。承租方多次向产权管理单位反映,要求解决漏水问题,确保超市正常经营。2017年8月,承租方丹江口好邻居超市在新装修后反映仍存在严重漏水问题,所以产权管理单位才决定对一楼超市房顶(二层平台公共区域)进行整体防水处理。
三、为确保施工质量,两家产权管理单位施工前按《政府采购法》,经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本着人性化施工,工程施工前分别在小区出入口张贴了《施工公告》、《屋面防水施工方案》,并多次与二楼小区物业公司、所辖社区、派出所等协商,与小区居民沟通,施工队在面对阻挠施工时,也是耐心做了解释说明无果后报警处理。为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通行,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诺控制施工时间,中午、晚上休息时间停止施工,按照《施工方案》分区域划块逐步施工,确保不影响到小区居民生活及正常出行,所以维修时间较长。施工期间,还请广大住户予以包容理解。
丹江口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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