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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8-7-23 18: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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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立即进行了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如下:您所处的小区部分居民在小区整体户表改期间阻扰施工不让开挖路面,致使您反映的这一排用户,共计5户的集中水表箱放置在下水道附近。去年社区在进行创文活动时将下水道用水泥板封住,造成水表箱被封住无法正常查抄水表。近期,我委将联系凯迪水务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对封住的水表箱重新进行规范,严格实行抄表计量收费。
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压、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工程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镇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报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核批准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供水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应对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造成供水单位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呼吁社会各界和用水户爱护城镇供水公共设施,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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