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居民楼附近 夜晚时间是禁止施工的。
根据《中华人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十三条之 (四)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竹溪县南大桥妇幼保健院后 有一二十栋居民楼,施工单位长时间夜间十一二点还在施工 属于严重违规扰民操作! 望贵单位能早日解决,还老百姓一个能入睡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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