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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 2018-8-6 18: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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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反映的事项,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是针对清江公园市民自带音响设备多的问题,因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市民携带音响设备,我局不能限制市民在公园内播放音乐,此事项也不在审批范围内。二是针对音乐音量较大扰民的问题,我局安排有清江公园管理人员对音量大的个人和团体进行文明劝导,适当减小音量,如在休息时段,管理人员会尽量劝离相关人员。
感谢您对公园广场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公园广场的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宜都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20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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