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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8-9-4 15: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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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调查情况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是原固王混凝土公司院内的两家企业,院内有两条混凝土生产线,其中一条还在使用,一条已停用,具体情况是:1、襄阳固赢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喻峰,该公司是由原固王混凝土公司员工集资承包经营,原因是由于原固王公司拖欠工资,法院在执行时为了解决员工生活问题,同意他们暂时租用其中一条位于厂区南侧的混凝土生产线从事经营,用于解决经济纠纷,自2016年3月成立公司从事混凝土生产,现场检查时,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砂石已覆盖,地面有清扫、洒水的痕迹,厂区进出口无冲洗设施。2、襄阳汉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钢,于2017年3月租用原固王混凝土公司南侧场地从事砂石分离、销售经营,场地内有砂石分离设施一套,铲车一台,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仍在销售砂石,堆放的砂石未覆盖、洒水,地面未清扫、洒水,积尘较大,进出口无冲洗设施,车辆进出时地面及附近道路灰尘较大,据了解该公司在8月18日、19日由于有大量砂石进场,夜间通宵作业,造成周边居民无法休息而引起投诉。
二、处理情况: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区环保局对两家公司提出以下要求:1、襄阳固赢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市建委、环保部门要求对混凝土设备及料场进行密闭,采取措施抑制扬尘,禁止夜间作业;2、襄阳汉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必须对砂石料场进行围挡、密闭,对场地地面进行清扫洒水,防止扬尘污染,禁止夜间作业。要求两家企业必须在一周内整改完成,否则区环保局将立案查处。
三、回复情况区环保局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并将继续关注其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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