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资河镇河西畈村民,住水口垸,典型的库区组,人均田不足三分,山没有半亩。笔架山下,天堂湖畔。全垸十一户,四十七人,贫困户三家,五保二人。姑娘早已出嫁,适婚男子八个未娶。为响应脱贫政策,顺应旅游开发,美丽乡村形势。经全垸多次开会讨论决定,全垸整合资源和资金,将我们的垸落打造成宜居宜游的美丽村庄,并建一大型农家乐为游人提供住宿。具体情况上百度可搜索(水口实践:村民自己组织建设村子到底难在哪?)我们从一三年动工至今,申请无数,未有下文。不同的领导来了,却说出相同的一句话:你们塆子建这个宾馆,合情合理不合法。但是,到底不合什么法,不合什么规?领导却从来没有讲清楚。他们也不能说得太清楚。翻来覆去,看得见的症结也算是明白了:做的宾馆占用了0.7亩农田;建设这个宾馆时,应该先向上申请,等到一级级审批下来和规划部门统一规划了,才可以着手建设。全垸省吃俭用,东借西挪仍债台高筑,不仅没有拿到合法手续,还收到城管局的巨额罚款。我也时时用好事多磨来安慰大家,可心里也确实想不通,我们全垸老实巴交的农民,利用自己的资源开发,把一个交通闭塞,乱七八糟的垸落整理得井井有条,如桃源般的村落有何错?多次申请无回音,是我们违法还是有关部门渎职?本人在此呼吁,能引起重视,不能让好心变坏事,不能让想脱贫变真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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