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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8-9-12 10: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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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物价局关于麒麟万华城“天价”
停车费一贴的回复
网民您好:
“关于麒麟万华城‘天价’停车费”的问题,9月7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麒麟万华城临时停车收费和车位服务费收费标准在小区入口处已进行了公示,目前,未收取一笔费用。
该地下车位租赁费由开发商收取,未进行公示。按照2018年8月15日起执行《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荆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荆价发[2018]22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建设停车库(位),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商品房销售前,应当制定车库(位)的租售方案,明确车库(位)的权属及数量、租赁价格、销售价格、价格有效期等,并按规定报房产主管部门备案。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报房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已备案的车库(位)租售方案,不得以不公平的高价租售或者与商品住房等捆绑租售车库(位)。
炜达湖北置业有限公司是否具备租售资格由房管部门界定。我局要求炜达湖北置业有限公司和湖北特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向服务对象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收费后要及时主动提供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若有价格问题需要咨询或投诉,欢迎拨打12358。
荆门市东宝区物价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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