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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8-11-6 16: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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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您好!您在荆楚网上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并要求蔡河镇政府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9月24日虎山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应到21人,实到19人),讨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万元用途,经全体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此资金用于全村路灯安装亮化工程。具体安排是,全村安装60盏交流电路灯,每个村民小组各安装4盏,十个小组共安装40盏,余下20盏安装于村主次干道建设,总投资费用12万元,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2万元和路灯安装后所产生的电费从村集体收入中解决。会上有代表提出全村60盏路灯照明不能覆盖全村所需范围,鉴于项目建设资金有限,村委会建议各村民小组除本次路灯安装项目外另需安装路灯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可号召在外能人老板予以支持,自愿捐助安装,村两委不介入号召、收款等各项事宜。
村民代表大会后,虎山村仅第七小组认为4盏路灯不够用,认为本组有4个自然塆,布局分散,进塆路程较长,本组应另增建6盏路灯满足使用需要。第七小组组长艾子能召开组民会议,号召本组在外能人老板自愿捐资支持本组路灯建设,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在外能人老板联系询问是否愿意捐资建设新增的路灯,大部分组民均同意捐资增建6盏路灯。
经调查,村两委利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虎山村第七小组号召组民捐资增建路灯仍只是号召捐资,村两委和村民小组均没有收取任何资金,您反映的蔡河镇虎山村集资建设路灯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时调查专班对村两委提出以下整改意见:一是迅速召开村民代表会和组民会,对此次项目建设情况作再一次的详细说明,消除误解;二是第七小组迅速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向已经征询意见的在外能人老板进行详细说明;三是鉴于有群众认为增建路灯不合适,建议村两委督促第七小组增建路灯项目取消。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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