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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交警查获一起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图)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邹某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月5日(大年初一),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环西中队在执勤中,查获一起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当即,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邹某作出驾驶证记6分,
罚款200元的处罚。 10时许,环西中队民警在辖区季店路口疏堵保畅时,发现一辆由安陆行驶至孝昌号牌为鄂k83**5的客车涉嫌超员,当即,执法民警依法将该车拦下检查。经查,该车核载17人,实载19人,超员2人,超员不足20%。
随即,民警对陈某宏驾驶客运车辆超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宣传教育,指出了其违法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并对超员乘客进行了转运,确保乘客人身安全。
孝昌交警提示您:佳节之际,群众出行需求大,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保障自身安全。驾驶人不要因为经济利益罔顾交通安全,切勿抱着侥幸心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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