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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9-7-9 1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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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羊尾镇辖区内建设板桥村至花栗庵村示范路,建设主体为郧西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组织施工,中标施工单位为双环公司,您反映问题正处在该示范路附近。
1、关于菜地和院子被修路占用问题。经调查,由于公路拓宽,需占用您家菜地约1米宽、12米长,占用院子约1米宽、18米长。所占的菜地及院子根据实际丈量面积,依据花板路拓宽占地统一按照每亩2.4万元补偿,由村委会统一造册上报核准后予以兑付补偿款。
2、关于山扒被占用问题。在拓宽花板路过程中,确实占用您家少量山扒,根据党员群众代表讨论意见及有关规定,公路沿线占用住户山扒统一没有补偿。
3、关于道场挡墙因修路被损坏问题。该户原道场挡墙约7米,公路建设施工方双环公司已为您家道场砌了约3.6米高,经协调,施工方答应再将驳岸加高1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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