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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8-7 18: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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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 » 黄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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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口城东新区拆迁还建房的一员,至今因为还建房安置面积没搞好,多次找村里.城东新区拆迁安置办,都没有协商解决好。
我是个91年男孩,父母当时响应国家政策只生育了我一人,且办理了独生子女证,2013城东新区指挥部对我村组进行拆迁改造建设,根据当时拆迁安置政策给予我家200平方安置面积,当时我未婚,且年满18周岁按2人安置计算,加父母2人和独生子女证1人,共计5人,200平方安置面积这个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举双手赞同的!
[城东新区安置政策是每人按40平方安置面积计算,未满18周岁的子女按1人安置面积计算,已满18周岁的子女按2人安置面积计算,已结婚且办理结婚证的子女按3人安置面积计算]
2019年还建房准备还房子,我在17年结婚办理结婚证,时隔6年城东新区安置办再次确认每户拆迁户安置面积,有的有结婚,生子的,合理增加人口安置面积,这个没毛病,举双手赞同,我拿着我家安置合同确认安置面积时,安置办领导说只有220平方,也就是5.5人,我不理解,也多次找村里,新区安置办,他们说只有这么多,我把道理讲他们听也没用,也就是说2013年独生子女证是1个人安置面积, 2019年独生子女证成了0.5人安置面积,城东新区安置办的政策只有20平方,也就是半个人口,父母独生子女证应当享受的政策就这样被拿走一半,我一直就不认同,也没办理房屋结算,独生子女证上写的清清楚楚,多安置一人,2013年还是按政策,2019年就变了!哎。
我孩子在2019年7月初出生,安置办说超过安置增加人口时间,好像说是截止2019年2月底吧!我孩子出生时间在截止日期后,这个情况我也不和安置办去要,要也不会给。
我只要我合理合法的还建安置面积,希望各位网友评论一下,我做法错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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