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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投诉爆料] 襄阳邓城村二组村民土地所有权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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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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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随州市

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19-8-22 10: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襄阳 » 高新区
投诉行业: 国土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我是邓城村二组村民张书菊,关于反映问题如下:
         我于一九九九年下半年因家庭变故被迫离家,这也是我失地的主要原因。为争取我该享有的土地权,上下找了各级部门并未解决。至于村委会以各种理由说我没条件享有国家的土地权益,谁有地谁有补偿款的说法又有什么依据?是不是我当年失去了土地管理权随之土地所有权也被剥夺?请给我该享有的公民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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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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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9-12-13 10: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张书菊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襄阳市高新区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关注!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建议您与所在村委会经常保持沟通联系,以便及时享有家庭承包地经营权。如有异议,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向高新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等。
    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高新区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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