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0
中士
 
- 积分
- 304
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
投诉爆料
投诉地: |
荆门 » 掇刀区 |
投诉行业: |
国土 |
联系人: |
保护信息 |
身份证号: |
无权查看 |
补充信息: |
隐藏内容 |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
隐藏内容 |
联系电话: |
保护信息 |
就荆门南鑫城项目开发违法
十问掇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掇刀分局:
本人于2020年4月26日向湖北省省长信箱写信举报了荆门市南鑫城项目开发违法事实,后转至你局,你局于2020年4月28日受理,并于2020年6月5日做出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本人已收悉。
你局做出的“意见书”本人难以接受,现将相关的10个问题提交你局,请你局不要避实就虚、遮遮掩掩、正面回答:
按“意见书”上所说南鑫城是按照市ZF有关意见确定的2011年保障性住宅建设项目。那么请问:南鑫城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面积各是多少?保障性住房占该项目的比例是多少?
按“意见书”上所说,依据当时政策及该项目实际情况。那么请问:当时的政策是什么?是所有开发项目不需要挂牌办理土地出让缴纳出让金吗?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又是什么?是有关系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按“意见书”上所说,有关部门为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那么请问:有关部门是那些部门?这些部门有没有超越国家土地法规办事的权限?有没有免去国家土地出让金的权限?
按“意见书”上所说,当时的所有手续是合法的,那么请问:既然是开发项目,而且手续合法,那当时为什么房管局不办理预售许可(虽然当时据南鑫城负责人说已经摆平房管局相关领导即将出证,但因该领导出现问题,预售证泡汤)?
按“意见书”上所说,当时的所有手续是合法的,那么请问:当时交定金的客户因为交了定金而网签不了与开发商发生矛盾,ZF为什么不出面做出解释?
按“意见书”上所说,当时的所有手续是合法的,那么请问:营销公司在相关部门合法办理手续的项目上不能正常销售,其损失几十万元是不是该由ZF来承担?客户资金被占用多年是不是该政府买单?
按“意见书”上所说,项目建成后,相关政策发生变化,那么请问:是什么政策?据我所知,国家的政策历来是开发项目必须先办理土地出让,相关部门在办理各种审批时难道这一点都不了解吗?应该是该项目未取得国有土地权而违法开发被屡屡举报不得不象征性的有所表示的无奈之举吧?
按“意见书”上所说,相关土地、规划等手续先后办了两次,那么请问:究竟那次是合法的?还是都合法?还是都不合法?依我看都是非法的。对于合法和不合法带来的不良后果相关部门(及人员)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按“意见书”上所说,项目完成后,按市ZF专题会议纪要办理土地出让,那么请问:开发完成后再办理土地出让的项目对其它开发商公平吗?该项目的土地出让金是按什么标准缴纳的、所缴纳的出让金是不是进行了公示?
本次“意见书”是该局办事人员独立完成?还是相关领导授意完成?还是官商共同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