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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2021-7-7 15: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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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支持。您反映梅川镇吴伏七村九队养殖场影响居住环境问题,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2021年7月4日上午,武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二中队监察人员赶赴现场,与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共同调查处理。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网友反映的养殖场为武穴市梅川镇梅松养殖场,位于梅川镇吴伏七村,养殖场业主李文胜,该养殖场2017年动工建设,2018年建成投产,现有猪舍4栋,栏舍面积3000平方米。养殖场现租赁给正邦公司经营,存栏生猪约2500头。
该场实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建有暗沟200米、安装饮水碗128个、配备自动刮粪机4套、漏缝地板1152㎡,厌氧发酵池1057m³、沉淀池2000m³,粪污通过厌氧发酵处理后引到周边农田、山林进行综合利用。
针对群众反映该场臭气熏天、苍蝇无数的问题,调查询问周边三名群众,在一个月前由于苍蝇比较多,猪场业主李文胜已采取相关措施,在养殖场及周边喷洒了药物,为周边农户发放了六箱蚊香,每箱30盒。经过治理,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苍蝇扰民现象。
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疏于管理,污水管网有破损、堵塞现象,污水从检查井漫出流到周边环境中。
二、调查处理情况
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局针对该场实际情况,形成以下处理意见:
1、针对该养殖场污水管网破损、堵塞,导致污水从检查井漫出流到环境中的行为我局依法立案查处。
2、责令养猪场安排专人,加强对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维护,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发生粪污外溢、泄漏、直排的情况。
3、责令该养殖场做好场内环境卫生,定期在养殖场及周边喷洒杀蚊灭蝇药物,杜绝蚊蝇滋生,改善周边环境,减少对周边群众的不良环境影响。
4、武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二中队将加强对该场环境问题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整改,严防污染;梅川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人员定期到场指导、监管,形成常态化机制。
2021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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