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是做好“双减”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治理效果如何,不仅关乎“双减”工作实际成效,更事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之大计,必须下定决心、坚定信心,拿出真招实招硬招,抓整改抓落实。细化中办国办关于“双减”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对校外培训的时间、内容、范畴等作出一系列“刚性”规定,对群众关心关切的一些细节问题,逐一“对号入座”,给出“硬核”解决办法。 校外培训机构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如果失范失序,就会成为教育焦虑制造者、教育秩序干扰者甚至教育公平破坏者。近来,一些学科类培训机构热衷资本化运作,做出违背教育规律、与“因材施教”背道而驰之事,成为“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最大推手。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因价格虚高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有的地方“退费难”“卷钱跑路”之事时有发生。我们应开出猛药、挥出重拳、疏堵结合、全面出击,进行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一方面,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全省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及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另一方面,规范培训服务行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法律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等等。 在校外培训监管方面,也有不少创新和亮点。譬如,在收费方面,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依规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探索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学生家长要求退费的坚决退费,学生家长不愿退费的妥善处理。这些措施界限清晰、可操作性强,既有遏制乱象的治标之招,又有长远治本之策,将从根本上遏制校外培训机构野蛮生长,彻底卸掉学生和家长的校外培训“包袱”。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是大事,也是难事,不可能一蹴而就。唯有驰而不息、一抓到底、久久为功,才能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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