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武桥百船造船厂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方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智能船舶、海工装备组装及钢结构桥梁制造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智能船舶、海工装备组装及钢结构桥梁制造 项目概要:项目预计总投资39300万,位于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田镇。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环评仅评价一期建设内容,一期建设内容及规模:LNG动力船舶、智能船舶制造及维修基地及舾装泊位和船坞,建设钢结构部件生产制造等配套措施,总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 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服务期满后对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使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生态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武桥百船造船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总 13417477713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田镇新街16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方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谢工 13487087746 联系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北路19号光谷联合科技城D17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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