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口管理区、园林办事处和潜江经济 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借款情况的报告 市 国 资 办 (2012年12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总口管理区、园林办事处、潜江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需向市财政借款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口管理区需借款情况 总口管理区华中家具产业园招商项目全友家私、好迪家私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征地办理土地证: (一)借款用于全友扩规征地办证 1、企业基本情况 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创建于1986年,已发展成为中国研、产、销一体化家具龙头企业。公司拥有6000余亩土地的四个工业园区,30多个专业分厂、20多个驻外销售服务机构、3000多家专卖店,年销售收入70亿元,利税近10亿元。全友华中家具产业基地,主要承担全友产业链的研发、制造、销售、物流等职能。建成后将形成成都公司总部基地、华北产业基地、华中产业基地,为全友建设成亚洲最大家具产品制造商奠定基础。该基地将以成都总部为样本,全部采用进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2011年7月17日,市政府在成都与华中家具工业园有限公司、全友家私签订三方协议,该企业项目意向总投资22亿元,项目全面投产达效后,年产值50亿元,年利税约2亿元。 企业去年12月入驻总口管理区华中家具产业园,前期征地908.99亩,已办理土地证。企业计划五年投资工业项目10亿元,今年已投入2.8亿元。厂房建设初具规模,66000㎡的3个大型生产车间(4.6万㎡的1个、2万㎡的2个)和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已接近尾声,三大车间预计2013年6月将竣工投产;综合办公大楼和会议中心春节前将完成打桩工程,明年下半年可建设完工。投产后预计年产值3.5亿元,利税3000万元,解决就业人数1700人。此次全友扩规征地430.9亩,宗地方位位于前期征地以东。 2、需借款情况 该企业征用总口管理区土地430.9亩,经审核需办证费1387.5万元(3.22万元/亩×430.9亩),其中:支付现金到国土部门土地办证费中上缴省级部分为976.72万元(2.2667万元/亩×430.9亩),市财政借款解决976万元;余款410.78万元由市国资办向市国土局打欠条。 (二)借款用于好迪扩规征地 1、企业基本情况 好迪家具有限公司,始建于1999年,是一家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家具企业。通过近十年的发展,总部基地现已发展为占地700余亩,年生产能力15万套,员工3000余人,公司先后引进意大利、德国等国家先进生产专业设备80多台套,营销网络已遍布全国29个省、市、区。 企业去年6月入园,前期征地322.74亩,已办理土地证。企业总投资6亿元,目前已投入3亿元。现已建成6个生产车间共60000㎡,3号车间已开始生产软体家具,其余5个车间正在进行设备调试,2013年3月将全面开工生产;产品展示中心装潢即将完工。投产后预计年产值3亿元,利税2500万元,解决就业人数700人。此次好迪扩规征地450.85亩,宗地方位位于前期征地以北。 2、需借款情况 该企业征用总口管理区土地450.85亩,经审核需办证费1451.737万元(3.22万元/亩×450.85亩),其中:支付现金到国土部门土地办证费中上缴省级部分为1021.94万元(2.2667万元/亩×450.85亩),扣除企业已缴征地款901.7万元(2万元/亩×450.85亩),市财政借款解决差额部分120万元(1021.94万元-901.7万元);余款429.797万元由市国资向市国土局打欠条。 此次,需借款给总口1096万元,用于全友、好迪扩规土地办证费。 二、园林办事处需借款情况 园林办事处招商企业忠华纺织10万锭紧密纺项目征地办证及征地补偿,需借款情况: 1、基本情况 忠华纺织10万锭紧密纺项目是我市招商企业,是忠华集团投资兴建中伦国际纺织城项目后,又投资我市的重大项目。去年8月落户园林办事处,项目总投资6亿元,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14亿元,年税收8000万元,解决就业人数2000人。此次征地面积312.94亩。企业按3.6万元/亩缴交征地款计1126.58万元。 2、需借款情况 ①土地办证费:该企业征用园林土地312.94亩,经审核需办证费1007.66万元(3.22万元/亩×312.94亩),其中:支付现金到国土部门土地办证费中上缴省级部分为709.33万元(2.2667万元/亩×312.94亩),市财政借款解决709.33万元;余款298.33万元由市国资办向市国土局打欠条。 ②征地补偿费: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规定,支付标准为3.9万元/亩,企业缴交征地款3.6万元/亩,差额部分93.89万元(0.3万元/亩×312.94亩)由园林借款解决。 此次,需借款给园林803.22万元,用于企业征地办证费和征地补偿的差额部分。 三、潜江经济开发区需借款情况 开发区支付拆迁户补偿费、还建房建设工程款,需借款情况: (一)借款用于拆迁补偿 1、基本情况 开发区于四月中旬正式启动2012年的园区建设搬迁工作。目前已拆迁房屋154户,另已签订拆迁合同32户。前期已对首期拆迁的83户进行了补偿,现需对余下71户已拆迁户和32户已签订拆迁合同户进行补偿。 2、需借款情况 依据市鸿昌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和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的评估报告和拆迁合同,71户已拆迁户补偿资金577.75万元;32户已签订拆迁合同户补偿资金144万元,合计721万元。开发区需借款721万元解决拆迁补偿。 (二)借款用于还建房项目工程款 1、基本情况 为加快园区建设和迁村腾地步伐,开发区在周潭村一组、二组、六组为拆迁户建设周潭还建区项目,共建设还建房21栋564户。该项目由湖北桐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2、需借款情况 按照合同约定,该项目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总价款7784.25万元,付款方式为“433”模式,即2012年付工程总价款的40%(基础完工付工程总价款15%,三层完工付工程总价款15%,主体工程完工付工程总价款10%)。目前还建房已建设施工至5-6层,所以应付工程总价款的30%,即开发区需借款2335.28万元。 此次,需借款给潜江经济开发区3056.28万元,用于拆迁补偿和还建区工程款。 四、综合情况 综上所述,需借款给总口管理区、园林办事处、潜江经济开发区共计4955.5万元(不含国资办向市国土局打欠条1138.907万元)。其中:借款给总口管理区1096万元(不含国资办向市国土局打欠条840.577万元)、借款给园林办事处803.22万元(不含国资办向市国土局打欠条298.33万元)、借款给潜江经济开发区3056.28万元。鉴于2012年园区建设向市财政借款额度已用,此次借款建议列入2013年园区建设向市财政借款额度中。 具体操作办法:先由市财政局与市国资办办理借款财务手续,再由市国资办与总口管理区、园林办事处和潜江经济开发区办理借款财务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并要求其做到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市财政局、国资办和审计局的跟踪监督检查问效。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安排2013年支持园区建设间隙资金。还款办法:用总口管理区、园林办事处和潜江经济开发区财政体制分成地方留存部分分五年偿还,每年偿还20%(扣除建设期1年,还款期限为:2013年12月开始至2018年12月止);若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借款剩余部分在总口管理区、园林办事处和潜江经济开发区市级财政专项经费中扣还。 为加快园区建设,支持招商引资企业发展,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总口管理区、园林办事处和潜江经济开发区向市财政的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