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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交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一辆报废车辆(图)
11月2日,孝昌公安局交警大队陡山执法服务站民警利用缉查布控,成功查获一辆达到报废标准车辆。
当日14时55分稽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号牌为鄂K1L815的“报废车辆”由蔡桥往孝昌方向驶来。服务站值班民警立即组织人员上路布控拦截,没想到嫌疑车辆在距离拦截卡点200米处时调头逃离。民警随即前往国道口红绿灯设卡,在等待10分钟后,再次发现该嫌疑车辆将其截停。
经核查,该车因长期未年检已达到报废标准,将被强制报废。该车驾驶人祝某(孝昌县小河镇人)涉嫌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还将面临重罚。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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