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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我市部分村级组织名存实亡,地方村官与黑恶势力、宗族势力相勾结,非法占有社会资源、矿山、林地;非法种房,捞取政府高额赔偿;侵吞土地补偿费和劳动力安置费;妨碍村级选举;妨碍司法公正等现象异常严重,已经成为社会的毒瘤。
这些乡绅地痞式村官的所作所为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倒行逆施、违法乱纪、见利忘义、损人利已、徇私枉法,致使国家的政令得不到畅通,亵渎社会的公平正义,导致党群、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一落千丈,危害国家政权之根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建议:
1、依法依规,重拳打击地方黑恶势力、极端宗族势力。
2、依法成立调查组,深入官黑勾结猖獗的村组进行清算,彻底清查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绳子以法,积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3、严格村官民主选举制度,选好人、用好人,夯实村级政权组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作贡献。
民盟鄂州市委四支部委员 邱雪斌
2010年4月2日于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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