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郧西县教育局徇私舞弊
湖北经济学院违规招生坑害贫困学生 事实证据证明,十堰市教育局、郧西县教育局招生人员徇私舞弊,录取未上线生到好专业,将上线生排挤坑骗到低批次伪劣专业。
一、十堰市教育局招生人员组织未上线生报考,非法占用定向生招生计划指标。 根据《1995湖北招生》,1995年湖北第三批定向生填报志愿资格线为500分,录取线为505分,原湖北商专法律专业在十堰仅有一个名额。 十堰市竹山县未上线考生段某高考成绩为482分,没有资格填报第三批志愿,却被十堰市教育局组织报考第三批定向志愿,招生名册表明,未上线生段某录取到了原湖北商专法律专业,占用了唯一的计划名额。 证据为《1995年湖北招生》、《湖北商专1995年招生计划》、《湖北商专1995年招生名册》、《段汉武志愿表》
二、郧西县教委、十堰市招办招生人员在我志愿表中偷填专业改配意见,干挠、排挤我就读志愿专业,湖北经济学院招生人员不根据我本人志愿录取,不根据招生章程分配专业,而依据县(市)招办意见录取违反招生规定。 我所报考三项志愿,与烹饪专业毫无关系,我的第一志愿为原湖北商专法律专业。十堰市教育局或郧西县教育局招生人员以十堰招办名义在我志愿表的县市意见栏偷填“建议该生学习烹饪工艺专业”,改配意见的公章为郧西招办,签字落款为十堰招办。因该专业在十堰只招一名,招生人员偷填此意见明显的非法目的就是为确保未上线生段某读上法律专业。原湖北商专将我改配到烹饪专业,违反了省招办制定的分数线,违反了《高校定向生招生就业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高校招生应按照考生本人意愿录取”的规定,并违反了该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的招生章程。 证据为《余相飞志愿表》、《湖北商专招生章程》 三、湖北经济学院违规招生,劣质办学,以次充好,坑骗山区定向生。 事实上,我不仅因为受到排挤没读上志愿专业,县市招办、湖北经济学院把我推向的还是一个火坑专业。1991年,原湖北省教委批复“湖北商专与武汉市商业服务学院联合举办中国烹饪大专专业,今年可面向武汉市以外试招少量学生”,该专业办学地点在武汉市汉阳区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专业招生批次在第四批。然而,1994年,湖北经济学院(原湖北商专)未取得任何批准,在该校另行设立烹饪工艺大专专业,长期隐瞒联合办学身份、混淆批次独立招生。原湖北商专烹饪工艺专业本应属第四批次,但是,在1995年混入普通高校第三批定向招生计划,获得六个定向名额,以第四批次专业冒充第三批专业,蒙混山区定向生,严重损害了山区贫困生利益。该校烹饪专业师资教学非常低劣,学生毕业根本不可能上岗操作。学生一旦受骗就读这样的专业,毕业后必然因学历问题专业问题缺乏实践技能遭遇求职谋生困难,山区定向生毕业后要回山区,就业生存更为艰难,必将蒙受一生的伤害。 在不知道受到排挤,误以为成绩不如别人,误以为所上烹饪专业好就业的欺骗下,我受骗就读了烹饪专业,毕业后,毕业证出生日期印错、毕业证没有正规证书编号、毕业证在学历网站查询不到,应聘求职被当作学历造假者,专业学历得不到社会承认,加之没有学到实践操作技能,求职谋生非常困难。穷孩子读书不易,招办、高校招生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给我带来了一生的痛苦,多年来,我不断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十堰市教育局、郧西县教育局、湖北经济学院毫无悔过认错之心,拒绝承认侵权事实,将过错推在受害人身上,称一切是受害人的幻想,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因悲愤痛苦而轻生,竟被污蔑为台独分子搞破坏,导致地方政府将我当作无理取闹和精神病人,使我长期受到极不公正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