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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民发世界城如此蛮横,真的是无耻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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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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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5-5-2 14: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襄阳民发世界城欺诈宣传,在没有任何文件证明的前提下,说业主的面积超出合同面积,原本业主在购房时,合同表明的89和139的面积,现在全部超出,当初卖房时承诺觉得不会超出,现在都成了一句空话,民发世界城2期4个小区,万把户全部超出,没有一户面积退钱的,完全把业主当傻子看。
业主组织代表多次沟通,民发一意推诿,不派代表出面沟通,试图拖下去,五一业主去售楼部要说法,民发不理不睬,今天业主拉横幅去维权,民发派保安在公安眼皮底下殴打维权业主,置法律予不顾。
曾经经常看新闻报道别处业主维权受欺负,当有一天自己成了弱势群体,该怎么办?各位看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不是业主自己要堵路,是被开发商赶到马路上的

不是业主自己要堵路,是被开发商赶到马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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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帮狗腿子,是不是很熟悉的感觉

看这帮狗腿子,是不是很熟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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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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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5-5-4 19: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客 27.22.96.x 发表于 2015-5-4 10:15
小区几千户住户,每户都超2平左右,是什么概念?坚决抵制无耻房产公司任意欺骗榨取业主!严惩殴打业主的物 ...

以你举出的最小户型89平来算,超出2平就是2.25%,也就是说,你们超出的面积均在3%以内,这属于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也就是从法规上讲,房产公司在这一点上的确没有错,即使打官司,你们的诉求应该也不会被支持。如果你们担心房子超出面积,当初应当在合同上约定处理方式,这也是目前唯一规避这个问题的途径。

另一方面,实测面积是房管局测量的,在目前的施工和测量技术水平下,一定会存在误差(当然,你这个误差有点大,可不管怎么样,还是在允许的范围内)。
你们比较不幸的是,正好都是想卡在收税点分界点,结果在误差范围内超出了。这个,好像真的无解。。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了。。


当然,无论怎样,保安打人是不应该的,建议你们保留证据,如果公安不处理,可以网上公布视频,形成压力。
不管多难,天会更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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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5-5-4 19: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客 219.139.28.x 发表于 2015-5-4 10:30
民发是故意隐瞒实际面积的,民发出示的验收是2013年9月份,但是我是2015年元月购房的,实际面积为何近一年 ...

不好意思,没看到这里。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他就是提供虚假信息了,这种情况,你们可以联合起来告他,涉及欺骗,那么合同你们是可以中止并让其赔偿损失的。。

我们小区交房的时候也出过多种问题,其实跟开发商斗是很难的,比如你说的面积增加导致自己利益受损,因为他们这些行为要么你没有证据,要么是卡在法规的边缘,让你吃了亏还讲不出理来,这种情况真的只能靠自己多留点心眼,因为人家确实没有违规,找不了人家麻烦。
但你们这种涉嫌欺骗的,那就比较好搞了,最好找一下媒体以及走法律途径——前提是一定要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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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5-5-5 10: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lwbb123 发表于 2015-5-5 09:18
在目前的施工和测量技术水平下,一定会存在误差.为什么没有一户面积小的而是全部增加了呢?我看民发是故 ...

为什么不能是全部增加呢?只要是同一个施工单位施工,那就可能是相同的偏差,只要是同一测量单位测量,那么也可能是相同的偏差。比如说,测量单位的尺子每米短了一截,那么测出来所有的面积肯定都变大了——当然实际不会是这样,我只是举例说明误差的来源。

至于是不是民发故意为之,这个我无从推断。因为这个事件中,从利益角度来说,民发可以获利(当然,获利更大的是政府,因为税是交给政府而不是民发的),这可以成为民发的动机。
但另一方面,民发并不拥有测量的权力,面积多大,这是房管局说了算的。民发是否能够要想这么干,首先得买通房管局。当然,并不是说房管局不能被买通,只是说,一般是出了问题去摆平,如这般没有问题制造问题,那前者是失职,这个就是合伙欺诈,性质不一样了。
所以,民发有这个动机,但也有实现的困难(当然也不是不可能实现)。

而最重要的,法律并不以你我的猜测为依据,法律的依据是法规本身。显然,无论民发是否故意为为之,他超出的面积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所以就这个问题本身,我们是无法从法律上找他什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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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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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5-5-5 10: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他母亲的黑

我又想起了赵建新这个王8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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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海淀区 2015-5-8 08: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圣泉台 发表于 2015-5-7 15:44
交房时没出具报告和面积有误差,这是两回事。

没出具报告是否违规我不清楚,但即使违规,也不能否认超出 ...

放心吧, 我们一定会维权到底的,不管有没有结果。至少给后来人一些警醒,国为民发还有三期业主,这让其它人可以多留一个心眼。你有些说的还是很正确的,感谢你把我们引到了正确的方向。他所谓的3%确实按合同抠字眼来说是合法的,但是不合理。但正如你说的有些业主的房子是在实测后才买的,是现房,面积仍不准,那就是欺诈。但是看你说的,买到89,139平,现超面积导致契税翻掊,让自认倒霉,吃亏往肚子里咽。非常不同意,二期四个小区,就我熟悉的一个小区,整个小区都是一梯四户模式,89两个,130一个,139一个,现在面积一超,139,89的契税都要翻倍,这意味着75%的业主契税都得翻倍。虽然按合同超3%合法,这合理吗,是运气不好吗?75%的人运气都不好?这也太可笑了吧。就像你去买彩票,如果一等将只有一个,中的那个人应该说是他运气好,但是不能说不中的千千万万的人运气不好,不是么?因为概率本来就小,不中太正常不过了。所以说这是开发商精心设计了这样一个坑。
另外你说因为面积超导致契税翻倍维权根本没戏吗,我得告诉你,有成功的先例了。链接:
http://news.house365.com/gbk/czestate/system/2013/03/12/021509753.html   所以说不管有多难,我们都得试一试,我承认你说的这个斗争过程很艰难,斗了不一定有希望,但是不斗一定是没有希望的,不是么?这个帖子只是我们一次维权的缩影,从开发商通知补面积到今天,我们一直没有停止过。
关于你说的水军,等我细细道来。可能我们表述不太清楚,还有帖子上面是5/2号的事了,后面我们又进行了多次维权,这回复里貌似不能传照片,当时还有一个业主被带走了。其实维权之前我们都是在群里相互通知的,大家去的时候,开发商早早把各小区的保安,貌似还有一些陌生不认识的面孔请来应对了。这说明了了什么,肯定我们的群里有开发商的内奸和水军,要不他们怎么消息这么灵通?所以我相信这个帖子里面也不例外的有,当然我相信你不是啦,我更没有点名道姓的说你就是的啦,不过,如果你要对号入座,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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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5-5-2 18:06:50
超面积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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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海淀区 2015-5-8 09: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圣泉台 发表于 2015-5-7 16:00
有可能是坑,比如故意想多卖几平。
可问题是,法律只认客观事实,不认主观猜测。客观事实是民发多出的面 ...

开发商能钻政策法规的漏洞,说明法律有盲区,有漏洞,有不完善良的地方。如果业主被坑了不吱声,那其他开发商是不是都可以效仿,然后遍地是开商为业主挖坑,然后开发商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了??再说了法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我们维权不能成功,至少让法律法规的制定者看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法律不健全。任何时候,任何东西我们都有权去质疑,你不要说的太片面了,期房,实测面积增大导致契税增加,维权成功不是没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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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5-5-8 09: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AliceLee 发表于 2015-5-8 08:51
放心吧, 我们一定会维权到底的,不管有没有结果。至少给后来人一些警醒,国为民发还有三期业主,这让其它 ...

我们一定要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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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5-5-11 15: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加油,又一个维权成功的例子。http://www.66law.cn/goodcase/27520.aspx  
律师点评:简评:本案判决购房者不必就公摊面积增加部分多交房款,而就套内面积减少部分要求开发商返还相应房款,这样的判决将面积误差的风险转移到开发商头上,保证了购房者的得房率,可谓公正。理由如下:第一、司法解释确定3%的误差范围,是根据建筑施工技术条件及预售条件确定的。从目前商品房预售条件看,多层房屋的预售要求其建筑结构封顶,小高层、高层房屋的预售要求主体施工达到总楼层的2/3,加上建筑施工技术水平的发展,实际测量误差达到1%已算很多,如果仍然采纳3%的误差标准,反倒可能给开发商提供虚假宣传的机会,蕴含道德风险。第二、开发商与购房者信息不对称,在整个房屋建造、销售过程中,购房者对建筑面积是无法控制的,因此将误差造成的经济风险交由购房者承担不公平,而将这一风险交由开发商承担,则可以促使其不断改进施工技术。第三、套内面积的使用价值要大于公摊面积,增加公摊面积可能降低房屋的得房率,如果要求购房者为此多支付房款,无疑增加了购房者的负担,不公平。第四、如购房者将来出售该房屋,但影响二手房价格的因素很多,建筑面积只是一个参考,且很少有业主严格按照房屋单价乘以建筑面积的方式确定二手房价格,因此认为购房者将房屋转售他人时,会就增加的公摊面积部分获取不当得利的说法也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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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山西省 2015-5-10 17: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发很无耻,拿的现房当期房卖,为的就是欺骗业主先上钩,然后再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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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5-5-8 10: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地产—民发 发表于 2015-5-8 10:44
我们不是想卡在政策点,凭运气。我们所购的是现房,我们所签的购房合同中所列房屋面积、公摊面积就应该是 ...

另外,卡在政策点并没有错。所以不用说的那么没底气。无论你是不是想卡在政策点,民发欺诈销售都是不合法的。

至于运气,对于预售房的业主来说,我只能说这真的就是运气了,看开发商能不能按预测面积建出来,看房管局测量数据有没有差错。合同和法规都清楚的写明了这一点,所以超出了也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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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5-5-8 10: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地产—民发 发表于 2015-5-8 10:44
我们不是想卡在政策点,凭运气。我们所购的是现房,我们所签的购房合同中所列房屋面积、公摊面积就应该是 ...

如果是现房,那么我是支持你们维权的。因为在实测面积已经测量的情况下,宣传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那么民发就属于欺诈销售了。

你查下,最早提出欺诈销售并且建议朝这个方向维权的应该就是我,这个问题我是一直支持你们维权的,因为你们确实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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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5-5-2 16:57:34
民发退钱!房子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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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5-5-2 17: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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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5-5-3 09:10:23
黑心民发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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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5-5-3 09:30:00
算是看出来了 并没有良心的开发商 都是越做越黑 越做越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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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5-5-3 22: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面积,完全是政府机构去测量的吧,你就是在闹,也没用啊。
面积变大了,你不爽,如果变小了,我相信你会更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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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5-5-4 08:19:53
民发黑心,二期不是一个户型增加,而是每个户型都增加了!更为搞笑的是有的今年3月份买的,实测面积已出的情况下到交房时又让补钱,是不是欺诈?明白人都能看出!如果每个户型都比合同面积增加了是不是民发没有按规划图纸施工?规划部门为何不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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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5-5-4 08: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种户型的面积均超出合同面积,是不是民发没按规划部门的图纸施工?规划部门的监管何在?
有的是今年3月份购的房,当时实测面积已出,可到交房时又让补钱。明摆着就要抢钱!也太明显了,明白人一看就知是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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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5-5-4 09:55:45
原本设计的配电房民发没有建,违规建设楼层电表箱,导致公摊面积增加,增加违规了,把钱算在业主头上,当业主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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