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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度为“文明”立法。9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部条例从起草到征求意见到表决全过程,被评价为颇具武汉特色、回应社会热点,且有“满满正能量”。它明确告诉全体市民,当个大武汉文明市民,哪些行为要做到、该点赞;而哪些行为要禁止、该处罚。(9月25日荆楚网)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国人的一些陋习、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随意丢弃垃圾、购票插队、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乱刻乱画、大声喧哗、插队撒野,不胜枚举。更为甚者,少部分游客还将脸丢到了国外,法国卢浮宫泡脚、埃及神庙里刻字、帕劳海边扔垃圾、泰国机场晾衣服……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国人形象,也拷问着整个社会的文明素养。 文明大国形象该如何维护?不文明行为又该如何根治?针对种种不文明行为,各省市、相关部门、广大市民集思广益,想了一些办法,支了一些新招:比如:针对市民乱穿马路、闯红灯,开展文明劝导、安排志愿者值守。考虑到游客在景区留恋的客观需要,专门增设刻字点、文化墙,来满足不少客人到此一游的意愿。与此同时,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也通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明宣传教育、出台文明管理办法等举措,旨在减少市民不文明行为,全力构筑文明、有序、规范的新形象。 不可否认,上述举措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减少不文明行为的发生还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对屡教不改、故意为之的恶习以及对不文明行为惩处作用有限。因此,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方面,制度建设事关全局和根本,是文明促进必不可少的条件,为文明立法也是培育文明自觉、展示文明形象不可或缺的手段。众所周知,在文明程度高的国家和地区,那种蔚然成风的道德自律、文明素质,并不全部是天生就有的,很多恰恰是在长期的他律规范和约束下,逐渐养成的。比如:新加坡很少有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加坡币,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用法律推动文明社会的建设,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在文明进程中普遍采用的方式。 另一方面,法规具有强制性、严厉性和鲜明的导向性,令行禁止,触碰法律规定的“高压线”就将受到处罚。为文明立法也厘清了不文明行为的违法界限,现实中,普通民众对于文明行为界定还比较含糊,通过立法可以进一步界定道德层面的文明行为和法律层面的文明行为,将法律层面的文明行为用法律来规范,用法律推动文明的自律、道德的自律,从而提升人和社会的整体文明素质。 此次,武汉为不文明行为进行“立法”,其意义和作用不言而喻。我们也期待,这一法规能够持续发力,用“刚性”的制度之举,共同迎接文明曙光的到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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