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8-8-3 17: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关于团风君临天下小区房产证迟迟不予办理的问题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是土地取得情况。“君临天下”小区位于团风得胜大道旁,系黄冈市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晟公司)开发。嘉晟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通过竞拍方式,取得位于团风镇得胜大道东侧11969.3平方米(17.953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3.0-4.0。县国土局依该公司申请于2010年3月11日颁发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编号为团风国用(2010)第173003857号,使用权面积为11969.3平方米。随后,嘉晟公司在该宗地上开发建设“君临天下”小区。二是规划住建验收情况。嘉晟公司开发的“君临天下”项目规划许可两栋建筑面积48831.09㎡(其中:A栋18+1层21960.54平方米,B栋23层26870.55平方米),规划验收两栋建筑面积57044.23㎡(其中:A栋20层27408.06平方米,B栋25层29636.17平方米),该项目超层、超深建设,超建筑面积8213.14㎡。2013年7月18日,县规划局向国土局出具了“君临天下”小区规划条件核实的函,经计算,嘉晟公司开发的“君临天下”小区规划验收建筑面积超过出让合同约定许可的建筑面积,现状容积率为4.7659,超过该地块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2016年4月嘉盛公司已提供县城管执法局结案表,但未提供土地出让补充合同,致使县规划局不能核发规划核实证明。获发规划核实证明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前置,因而后续县住建局不能核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三是地价评估审议情况。2013年8月2日,县国土局委托地价评估中介公司对 “君临天下”小区调整容积率补缴出让金事项进行地价评估,8月28日召开业务会审会,对该小区地价评估结果进行了集体审议,并决定提请县土地资产评估决策委员会研究决策。2013年10月16日,召开团风县第八次土地资产评估决策会,各位委员对嘉晟公司开发的“君临天下”小区调整容积率补缴出让金事项进行了审议决策,确定了该小区容积率从4.0调整至4.7659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金额。
(二)小区暂不能进行不动产分割登记的原因。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整容积率补缴出让金应依法经县政府批准后,国土部门才能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县政府批文下达后,县国土局多次催促嘉晟公司,及时交纳该小区调整容积率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嘉晟公司因资金出现问题一直没有交纳,导致县国土局暂不能与嘉晟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后续县规划局、住建局的规划核实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暂均不能办理。由于该项目未获发规划核实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所以暂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到户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对办理“君临天下”小区购房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书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是已办理到户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业主,房产证原来都是开发商统一办理的,一幢一幢地办的,要办理每一套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书,按分摊的土地面积登记土地使用权,收回购房业主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后颁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二是未办理到户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业主,按县房管局出具的房产分户图载明的建筑面积及分摊的土地面积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分摊土地面积是建筑所占的土地面积与建筑的总面积之比再乘房屋建筑面积(购房业主所购买的面积)。
为及时办理“君临天下”小区购房业主的不动产登记,就嘉晟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事项,县国土局于2018年3月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法院立案审理后,向嘉晟公司和县国土局送达民事判决书。目前,对嘉晟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县国土局正在按照县法院民事判决书进行追缴。
县国土局就办证的准备资料已告知开发商,待嘉晟公司缴纳其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与县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分别向县规划局、住建局申办规划核实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后,由嘉晟公司和购房业主持相关资料,共同到县政务中心三楼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四)用水问题的处理。“君临天下”项目未竣工验收,小区自来水由物业公司代管,水费由物业公司代收。县房管局对小区业主反映的自来水管理问题多次到小区现场协调处理,2017年6月12日和8月9日县房管局组织嘉晟•君临天下小区业主代表11人、黄冈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黄冈嘉年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县房管局召开协调会,经协调,业主代表和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达成共同协议:物业公司逐步将自来水移交到专营单位管理,同时在移交期间物业公司不得加价收取水费,县房管局负责监督物业公司落实协议,现黄冈嘉年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经与县自来水公司达成移交协议,即将进行管网改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