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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 2019-7-11 08: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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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171.114.49.x:3642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周边高层住宅距离交通局宿舍楼栋间距过近的问题。交通局宿舍北面为26号楼,西侧为8号楼与9号楼,南侧为13号楼及14号楼。经核实,因上述楼栋均于2018年9月前报规建设,适用规范为《枝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根据《规范》7.4.2.3条,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居住建筑与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居住建筑之间,纵墙面间距不小于24米以下建筑高度的1.0倍,山墙面的间距不少于12米。26号楼与宿舍间距为24米,8号楼、9号楼与宿舍间距分别为13米及16米,13号楼、14号楼与宿舍间距超过50米,按照上述规定计算,领秀之江住宅小区住宅楼与交通局宿舍间距符合要求。
二、您反映的周边高层住宅遮挡阳光的问题。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住宅建筑日照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交通局宿舍日照满足相关要求。
三、您反映领秀之江小区高层住宅施工及业主装修扰民的问题。该小区建筑施工及交付业主后装修作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的。小区住宅建筑施工严禁夜间作业,禁止施工时间规定为每天上午6:00至晚上10:00以外的时间。为规范领秀之江小区业主装修管理,该小区物业公司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运输材料车辆秩序管理及规范装修管理,并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规定业主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点到18点,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施工。如在非规定时间施工,或在节假日进行有噪音及刺激性气味的工作,物业公司将及时制止并责令改正,尽最大努力减小因装修给居民带来的影响。
枝 江 市 住 建 局
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枝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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