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武汉市东西湖户口,现在中心城区购有产权房(二手),现想落户中心城区,问询相关户籍警员发现他们对户藉新政也不太熟练, 现将几个问题发出,请回复.!
根据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的条件,要求本人在中心城区就业或者创业,创业正常经营2年以上,就业的需要2年社保。
1:我本人在江汉区创业正常经营2年以上,并在税务窗口打印出最近2年的缴税证明,也有每个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为什么户籍警员还要求我去单独开具正常缴税证明?这个缴税是以年为单位还是以季度为单位?
2:创业是否必须是法人,合伙人股东不算创业人员吗?
3:如果个人缴纳的是流动人员社保,能否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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