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9-9-4 11: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汉阳教育工作的关心。现就您咨询(建议)事项回复如下: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30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符合入学条件且在4月30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下旬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您后续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致电汉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84831043。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