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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7-19 1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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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查,该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通过网络向大众提供自考报考及网课培训等服务,暂未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具备开展经营活动条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进行协调,该公司同意确认网友身份后按程序退还学费。经协调,双方已达成协议,报名缴费8680元,扣除开课费490元,退款8190元,2021年6月29日网友已收到退款。2021年7月12日08时45分,我局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网友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并进行回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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