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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投诉爆料] 投诉洪山区幸福佳苑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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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21-6-28 22:43:21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武汉 » 洪山区
投诉行业: 房管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物业按每度电1.2元收取电动汽车电费,并且在国家2018年电费降价后依然按照1.2元收取,并只收取现金,开收条。后本人通过报纸了解到降价事宜,多次与物业沟通,物业两年不与回复。现已不按物业要求收费就不续交车位费为要挟,强迫我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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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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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21-6-30 06:2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公司是霸王条款,到12315举报投诉他们,不行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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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址:洪山区双塘小区3号楼,电话:875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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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7-5 10: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核实,诉求人于2015年与小区物业公司约定以1.2/电价在小区新能源充电桩充电,后因发改局出台政策电费进行调整,诉求人对物业公司收取1.2/度电费不认同,于20183月至今未缴纳新能源充电桩电费。针对诉求人反映物业公司收取高额电费及只收现金的问题,物业科已约谈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及诉求人家属协调电费收取问题,现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按照供电部门及发改局制定价格0.6707/度加7%电损共计0.7377/度收取20183月至今电费,且采取灵活收费方式,便于小区住户缴纳费用。目前诉求人已缴纳20183月至今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电费。
针对诉求人反映物业公司对其进行辱骂的问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已致电诉求人进行道歉。物业科已责令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品质,端正服务态度,耐心细致的提供服务,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制定价格收取电费,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签订的服务合同做好服务工作。

网调函【2021】062903幸福家苑2.png
网调函【2021】062903幸福家苑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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