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21-7-5 16: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投诉举报过程
2020年11月底,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受理郧阳区柳陂镇祥源湾水悦小区严重违建投诉举报后,立即对所有正在实施非法建设的行为立即实施现场责停(责令立即停止)。面对该小区的违建现状,经局领导反复研讨,于2020年12月11日向区政府提交“关于拆除祥源湾违建的请示”的专题报告,经区政府同意,我局分三个步骤对祥源湾小区所有非法建设行为坚决处置。
1、对信访举报的6户违建,违法建设事实已调查清楚,并于2020年12月10日通知当事人在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组织强制拆除。截至2020年12月15日,已依法对信访举报的6户违建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违建房屋500余平方米;
2、全面摸排祥源湾小区所有非法建设、占用绿地等违法行为,于2020年12月下旬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占用小区用地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坚决予以拆除。2021年1月18日,我局对调查核实清楚的祥源湾水悦小区39户占用地面违法建筑(含违法建设的钢筋混泥土结构平台)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违建房屋(含平台、铝合金结构雨棚)1200余平方米;
3、对未经批准非法加盖的阳光房、雨棚等,鉴于违建业主都是在自己房屋上加盖,且装修后水、电、燃气、地暖已于主体相连,强制拆除后会损害业主利益,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业主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且自愿承担违建行为产生的一切行为后果前提下,暂不实施强制拆除。截止目前,已对162户违建业主实施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我局加大了监管力度,即时发现即时制止,自2020年11月以后,该小区没有新的违建发生。
二、本次投诉举报事项
2021年6月30日,人民网用户“W***”在省委书记留言板发帖投诉称:
1、52栋一排4户业主联手违建的100多平方米的超大露台和58-2、62-6等8户业主在露台上违建的钢筋水泥房屋均属以上第三种情形,我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区政府批示处罚到位;
2、52栋业主联手将原本花园盖起两层水泥房与原有楼体涂上了相同颜色的举报不属实,实际情况为业主为防止花园滑坡在靠近湖边的一侧浆砌的挡土墙,墙体镂空的地方准备放置空调主机,并非投诉人所说的建有两层水泥房;
3、52栋业主将原有的公共资源汉江河边(实际是小区自建的人工湖)用围栏圈为已有,现右侧的自建围栏已拆除,左侧的围栏为开发商原本设计建设的围栏;
4、15-6等四户业主严重占用公共绿地拔树除草地面硬化圈为己用,现已责令物业与开发商核对原规划设计,若圈占公共绿地我局将坚决将围栏拆除,归还给全体业主共享;
5、独栋别墅效仿52号一排4户业主衍生台阶直通汉江河边,实际是直通小区自建的人工湖,现已责令业主拆除围栏,转变为全体业主共享的通道。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日常监管,坚决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处理、发现一起、拆除一起,还祥源湾水悦小区全体业主一个祥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