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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21-9-9 09: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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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目前,由于在未有规划的小区内部设立集中停放点及充电桩,需要占用公共空间,涉及选址、采购器械及安装等内容,需要由小区全体业主及业委会共同决定,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引导开发企业在规划设计中,在新建设小区中配备电动车专用停车棚及充电桩,引导有条件的小区安装电动车专用停车棚及充电桩,对于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我们会与社区联合,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尽快推广安装电动车专用停车棚及充电桩,规范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除群众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居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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