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7月18日认购了湖北誉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建设的誉邦长乐府项目,发现楼盘存在虚假宣传性质的广告用语、教唆制作假流水等问题,诱导购房者,具体如下: 第一,开发商通过海报、广告等宣传有虚假性质的广告。例如:营销中心宣传“誉邦长乐府东临约628亩东港公园 5分钟左右直达,青铜主题、体育休闲、养生垂钓等各大主体园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二)的规定: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并且,根据高德地图显示两地之间的步行时间大概是18分钟左右,自行车需要7分钟左右,电动车需要5分钟左右,不同的方式便有不同的时间。再者,根据路线图来看,誉邦长乐府到东港公园也并没有直达的线路。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开发商此宣传并不具有客观性也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二,开发商为了提高销售,在明知我流水不够的前提下,还诱导我签认购书,让我交钱,并说流水不够的话,交几百块钱给银行我们是可以帮你解决的。不断的引诱我交钱,后来我才得知,制作假流水是不允许的。开发商完全只管当下我是否可以交2万块钱,完全不顾我后期能否如期还银行按揭贷款,我觉得开发商此行为有欺诈嫌疑。开发商为了销量,罔顾法纪,还来坑害购房者,让购房者莫名成为了开发商违规销售的“帮凶”。(有录音) 综上所述,恳请相关部门严查,还本人一个公道,也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帮忙追回我被开发商欺骗所交的2万元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