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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22-4-12 17: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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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查,该公司从事技能等级证书及继续教育(成人)等相关培训业务,未取得相关许可,依据相关规定,我局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关于培训退款问题,因你为匿名且无联系方式,我局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无法联系到你,建议你与我局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2787408359)后予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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