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江苏省苏州市 2022-8-26 11: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留言人诉求及具体情况
1.留言人诉求:通山县各私立高中已补课了一个阶段,计划8月15日又开始补课,都是有偿补课,费用高昂。
2.调查情况:经核查,通山县文星学校、振新学校2所私立高中开展了暑期托管服务。一是文星学校高中部组织高二年级(秋季)的学生按照自愿参加原则开展了暑期托管服务,托管内容包括暑假作业辅导、美术、舞蹈、音乐、游泳等。高二年级共有学生369人,实际参加托管学生251人。暑期托管服务计划分为两个阶段开展,分别为7月8日—30日和8月24日—31日,除休息时间外,共26天,计划收取托管费1200元/生,每生每天46.2元。前期有56名学生已自愿缴费,其他学生未收取任何费用。二是振新学校高中部部分家长因家中无人看管孩子,向振新学校提出申请,自愿到校参加暑期托管服务。振新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自愿托管的学生进行统一管理。托管内容包括暑假作业辅导、美术、体育等。振新学校高二年级学生共计651人,自愿申请托管学生528人,所有参加托管的学生都与学校签订了《自愿托管申请书》。暑期托管服务计划分为两个阶段开展,分别为7月5日—27日和8月23日—30日,除休息时间外,共28天。528名学生收取托管费2000元/生,每生每天71.4元。前期528名学生均已缴费。
二、涉及的政策法规阐释
6月22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2〕7号),根据相关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引导教师志愿参加服务,并坚持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三、办理措施及结果
8月16日,通山县政府对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县教育局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巩固“双减”成果;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同志和相关股室负责同志进行了工作约谈。同日,通山县教育局责令文星学校、振新学校立即停止下一阶段的暑期托管行为,并分别将已收取的暑期托管费立即全额退还给学生,同时对文星学校、振新学校校长进行工作约谈,责令两所学校校长作出深刻检讨。8月20日,文星学校已将56名学生的暑期托管费用全部退回;振新学校因缴费学生较多,预计在9月1日开学前,全部清退到位。
四、与留言当事人联系情况
因留言网友没有提供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留言网友直接取得联系。
五、拟回复意见
8月16日,通山县教育局已责令文星学校、振新学校停止暑期托管行为,并要求立即全额退还暑期托管费,同时对通山县文星学校、振新学校校长进行工作约谈,责令两所学校校长向县教育局党组作出深刻检讨。截至目前,通山文星学校已将暑期托管费全额退还,通山县振新学校正在退费中,预计9月1日开学前,全部清退到位。针对上述暑期开展托管班并违规收费的问题,通山县教育局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暑期违规补课的专项检查,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举一反三,对全县中小学违规集体补课或者上新课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对查实的违规补课行为,取消其当年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