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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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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秦楚十堰 于 2012-3-23 12:31 编辑
十堰城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今起调整 | 每乘次为1.5元 计价器打表时,6时至24时为7.5元,零时至6时为9.9元 |
今日,城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为每乘次1.5元。尽管运价保持不变,但因该附加费计入起步价中,市民乘坐出租车时,计价器打表时6时至24时显示为7.5元,凌晨零时至6时显示为9.9元。
据介绍,去年6月22日,十堰市正式对城区出租车运价体系进行调整。城区出租车起租公里由每3公里6元调整为每2.5公里6元,燃油附加费由0.5元调整为1元。同时,还建立了客运出租车营运价格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按乘次加收燃油附加费。当时的规定是:93号汽油油价处于每升6.55元—7.55元时,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油价处于每升7.56元—8.56元时,加收燃油附加费1.5元。目前,因93号汽油价格已经达到7.95元,因此燃油附加费调整为1.5元,从今日凌晨开始正式执行。
此次燃油附加费由1元调整为1.5元,出租车运价仍保持不变,起租公里仍为每2.5公里6元。因燃油附加费计入计价器中,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前,市民6时至24时乘坐出租车时,计价器开始打表时显示为7元,凌晨零时至6时显示为9.4元。该价格分别为起步价6元加上燃油附加费1元和起步价8.4元加上燃油附加费1元。此次调整后,市民乘坐出租车计价器开始打表时将显示为7.5元和9.9元。该数字分别为起步价6元加上燃油附加费1.5元和起步价8.4元加上燃油附加费1.5元。
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十堰市目前共有出租车800台,因要将燃油附加费计入计价器中,要对所有出租车的计价器进行调整,预计需要3天完成。3天之内,市民乘坐出租车时,有可能燃油附加费仍为1元。计价器调整完毕后,所有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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